热水锅炉使用常识
热水锅炉是具有高温、高压的热能设备,是特种设备之一,在机关、事业企业及各行各业广泛使用,是危险的设备。一旦发生事故,将会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为人民生命和财产,依据相关条例,使用热水锅炉
应注意以下全事项:
1、热水锅炉
出厂时应当附有“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
2、从事热水锅炉
的安装、维修、改造的单位应当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资格证书,方可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安装、维修、改造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辖区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并将开工告知送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告知后即可施工。
3、热水锅炉
安装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要向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申报锅炉的水压试验和安装监检。合格后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特种设备检验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整体验收。
4、严禁将常压热水锅炉 安装为承压锅炉使用。严禁使用水位计、压力表三大附件不全的锅炉。